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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5 16:54:07 暫緩罷工投票 個人看法

收到工會的mail  因財政部願意協商 而暫緩罷工投票

個人看法   應如期或盡快舉辦罷通投票  取得罷工之權利

才能讓外界 明瞭 我們是說真的 把罷工權利 當協商籌碼

如此一來 才能行員受益  謝 望工會三思

望工會公佈目前協商內容   辛苦了

 

 

 

1. 12222

2018-03-15 16:59:39

本次暫緩是因財政部表示願將本會訴求向上溝通反映,請問要等財政部何時回應呢?  如果財政部一直拖延不回覆呢?  個人覺得還是要盡快舉辦罷工投票 ,取得罷工之權利,才有協商籌碼。

 

2. 10847

2018-03-15 20:29:13

本人也覺得為何不先取得罷工權利,以做為協商及談判的籌碼

畢竟罷工投票與協商談判二者不衝突,相信諸多會員也已迫不急待.齊力同心

要取得罷工權,以示我們維護權益的決心,希望工會能以美國及北韓為鑑,

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可是拿著核彈在與美國談判,而我們呢?

3. 11338

2018-03-16 13:13:06

不該這麼輕易就暫緩,之前罷工投票已延過一次,

現在只因一個虛無未確定的承諾,尚無白紙黑字,

應當如期舉行投票,有個武器在手才有談判的籌碼啊!!

4. 78567

2018-03-16 13:15:50

勞資爭議,非經調解不成立,不得為爭議行為;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,不
得罷工。
第 54 條
工會非經會員以直接、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,不得宣告罷工

5. 78567

2018-03-16 13:31:21

工會提出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,並且移送調解不成立,工會的勇氣及努力,大家應該給予肯定,目前罷工的權利只是須會員過半同意而已,隨時都可以罷工,沒有所謂取得罷工權的問題。而罷工的目的是要讓我們的權益更好,既然工會與財政部雙方要來談,請大家有耐心一點看到結果,再來說要不要罷工也不遲⋯⋯

6. 78567

2018-03-16 14:29:35

簡單地說取得罷工權比較複雜的法律程序調解不成立已經完成,剩下只要會員同意過半,隨時都可以罷工,既然雙方要來談就先看看條件如何再說吧!

7. 12027

2018-03-16 17:27:26

財政部只要聰明點各個擊破就可以輕鬆解決罷工問題了,低於3500其實不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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