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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3-05 17:09:40 行方勝訴:高雄以外地區不得代扣高雄工會會費!

行方勝訴:高雄以外地區不得代扣高雄工會會費!
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: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(以下簡稱高雄工會)不得招收高雄地區以外之臺灣銀行員工為會員

臺灣銀行對於高雄市以外之員工不得代扣高雄工會會費

本案經臺灣銀行對勞動部提起訴訟,一審由臺灣銀行勝訴!



如勞動部再上訴,等此案繼續勝訴,高雄市以外之行員不用再繼續代扣高雄工會會費。



訴狀請參閱:103年度訴字第1344號判決代扣費會費.pdf

夾帶檔案1:103年度訴字第1344號判決代扣費會費.pdf

1. 06918

2015-03-05 17:51:28

laughyes

2. 09544

2015-03-06 09:02:36

yesyesyescheeky有夠讚!

3. 99663

2015-03-06 09:33:36

太棒了~讚

4. 12775

2015-03-06 11:05:22

讚喔.yes回歸到一個企業工會(臺灣銀行企業工會)吧.

5. 09523

2015-03-06 18:03:23

laughcheeky

6. 99663

2015-04-02 13:32:03

請為什麼4月份行方還代扣高雄工會會費
要怎麼處理?

7.

2015-04-07 10:01:23

如勞動部再上訴,需待三審定讞後行方才能停止代扣高雄工會會費!

(如同本會替駕駛、技工為優存利息遭追回乙案訴訟,雖一、二審本會已勝訴,三審進行中,所以行方仍持續扣款)


至於目前該如何處理?本會建議寄過存證信函的同仁,應直接對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提告

本會為維護會員權益,已請律師代擬訴狀:
確認會員關係不存在暨返還不當得利起訴狀.doc
起訴狀【附件】.pdf



同仁可自行下載使用,然後靜待司法判決、還給大家一個公道,謝謝!


    臺銀工會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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